為深入推進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,全面加強對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管理,全國學聯在2018年《學生會、研究生會幹部自律公約》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了《關于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同學的若幹規定》,并經全國學聯二十七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。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要胸懷崇高理想,恪守學生本分,牢記服務宗旨,以更高的标準要求自己,守紀律、講原則、作表率,塑造清新陽光的組織形象。
第一條 恪守學生本分。帶頭勤奮學習,學好專業知識,培養科學精神,模範遵守法律法規、校規校紀和學術規範。不得因學生工作而遲到早退、缺課曠課、荒廢學業。
第二條 牢記服務宗旨。把努力為同學服務作為主要目的,從同學中來、到同學中去,認真傾聽廣大同學訴求,積極暢通校園溝通協調渠道,實心實意幫助同學解決困難。不得把服務同學當作秀,裝樣子、走過場。
第三條 永葆理想情懷。珍惜代表服務同學的榮譽和鍛煉能力的機會,公私分明,甘于奉獻。不得投機鑽營、自我設計,借組織平台為個人“鍍金”“鋪路”,謀求“加分”“保研”等私利。
第四條 勤勉務實做事。把讓廣大同學滿意作為工作目标,紮根同學、勤奮工作、求真務實,力戒模仿行政化工作方式。不得搞形式主義、做表面文章,作風漂浮、慵懶無為。
第五條 營造平等氛圍。牢記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學生,牢記學聯學生會工作的本質是群衆工作,彼此互相幫助、平等相待。不得以學生“官”自居,追求頭銜、裝腔作勢,不得向同學指派與工作無關的任務,不得未經批準以學聯學生會及工作人員名義開展其他業務。
第六條 摒棄庸俗習氣。努力建設充滿朝氣、幹淨純粹的組織文化,堅決抵制社會不良習氣侵蝕。不得拉幫結派、搞小圈子,不得吃吃喝喝、貪圖玩樂、講求排場。